违反政治献金法 郑文灿罚8万、翁章梁6万

桃园市长郑文灿(左三)、嘉义县长翁章梁(右二)。(本报资料照片)

监察院公布最新一期「廉政专刊」,桃园市长郑文灿于2018年竞选时,收受2家累积亏损的营利事业捐赠非金钱政治献金,未依限办理返还或缴库,违反《政治献金法》,遭处8万元罚锾、没入11万6400元;嘉义县长翁章梁2018年收受未具选举权的吕姵萱捐赠政治献金,遭处6万元罚锾、没入2万元。

郑文灿系2018年竞选连任时,收受鸿臣实业有限公司、太川国际开发有限公司捐赠非金钱政治献金,依法开罚。而鸿臣实业与太川国际开发分别于2018年6月4日、10月16日捐赠时,都属于有累积亏损尚未依规定弥补的营利事业,皆违反《政治献金法》规定,也分别被裁罚4万6400、1万1800元。

郑文灿表示,这2笔分别是借场地跟受赠几箱矿泉水,多数人非金钱类政治献金都不会申报,也反问:「难道人家送矿泉水还要问有没有亏损吗?」

翁章梁则说明,1名年轻人捐款时,还差2个月满20岁,虽工作人员曾询问,但对方说他已满20,事后跟监院解释,但不被接受,已将罚锾缴清。

此外,民进党立委陈明文因2019年11月1日未据实申报配偶债务1笔,开罚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