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 张安乐遭控违反政治献金法 高院再开辩论

「白狼」张安乐政治献金案一审获判无罪,仅助虚报旅行社薪资逃漏税有罪。(本报资料照片)

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白狼」张安乐,被检方起诉收受政治献金未如实申报,一审只认定他涉违反税捐稽征法、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2罪,判刑8月,可易科罚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原订 28日判决,但审判长表示仍有部分事实待调查,将再开辩论。

张安乐因涉嫌收受大陆金援,来台发展组织犯罪,遭检方连同儿媳王姝茵、儿子张玮、统促党前主席李新一、现任主席张馥堂、雇员张陈淑媜等人,依违反《政治献金法》、伪造文书、业务侵占及帮助逃漏税起诉。

检方指控,张玮经营的「华夏大地」旅行社办理登记时,涉验资不实,且张玮与张安乐、王姝茵联合侵占旅行社的资产,并有业务登载不实,张玮、王姝茵以旅行社名义承租小货车,交由统促党的党工无偿调度,违反税捐稽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