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11作为防出养童遭虐 出养评估与安置由地方主责
卫福部今赴行政院会报告「出养童受虐事件办理情形及策进作为」。(黄婉婷摄)
卫福部共提出11项精进作法。(卫福部提供)
卫福部共提出11项精进作法。(卫福部提供)
男童疑遭虐死案引发各界挞伐声浪,出养环节发生什么问题成焦点,卫福部今赴行政院会报告「出养童受虐事件办理情形及策进作为」,共提出11项精进作法,包含出养的必要性评估、出养前安置应由地方政府办理,研商访视频率并订定相关指引,建立地方社政主管机关复访机制,强化保母教育训练、研议较优薪资待遇等。
未来也将修正「儿童与少年权益保障法」,强化儿少安置服务资源管理;并制定儿童托育服务法,强化托育服务机构管理,提高违法托育人员、机构的处罚强度。
此次检讨,卫福部就实务面、制度面、法制面,提出11项策进作为,首先,就地方社政主管机关角色,加强地方社政主管机关的监督职责,包含对居家托育服务人员的监督、对收出养媒合机构的监督与服务提供审查,并建立地方社政主管机关复访机制。
在媒合机构管理与监督上,完善媒合机构服务品质内控及督导机制;研商媒合机构社工的例行访视频率、建立访视时应注意事项列表;完善督导机制,访视报告应交给督导审视并报地方主管机关。
针对保母督导管理机制,照顾家外安置儿童的保母,适用「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居家托育人员疑似虐待或不当对待案件处理原则」,规范严谨的资格条件、教育训练及访视频率;检视照顾家外安置儿童的保母筛选机制妥适性,强化教育训练、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并研议较优薪资待;研商访视机制及订定相关指引。
专业人员教育训练及督导考核部分,强化专业人员儿虐敏感度、辨识能力及专业知能;另在网络合作,强化跨网络、跨体系的横向联系,落实一主责多协力服务模式;明确地方政府权责分工合作机制;如涉有跨县(市)争议者,中央协助厘清。 出养必要性评估,出养必要性评估应由地方政府办理;出养前安置服务,出养等待期的安置照顾,应由地方政府安排;研商访视频率并订定相关指引,强化保母全日托监督机制;出养儿少适用委托安置流程;相关经费由地方政府支应,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协助。
另外,社卫政合作,针对脆弱家庭未满3岁子女、接受政府委托安置及出养儿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机关造册予卫生主管机关,指定幼儿专责医师,关注儿童发展及受照顾情形。针对重大案件处理机制,检讨「重大儿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组实施计划」,以个案为中心的原则思考问题,非以机关内部分工思考。
法制面部分,修正儿童与少年权益保障法,整合儿少保护与脆弱家庭通报机制,落实分级分类派案,尽速提供访视、评估与服务;强化地方政府在收出养服务流程的权责与角色、对收出养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强化儿少安置服务资源管理。
同时制定儿童托育服务法,强化托育服务机构之管理、不当对待案件的处理机制、负责人及托育人员消极资格审查,及提高违法托育人员及托育机构的处罚强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