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虐童案 卫福部拼命骂地方政府(施威全)

卫福部长薛瑞元。(资料照,姚志平摄)

令人揪心的虐童案,卫福部除了表达将检视收出养与委托安置,记者会与几篇新闻稿有三大共同特点:一、忘了自己是儿童福利联盟基金会的业务主管机关,更规避了自己是收出养专案的主办机关。二、通篇都讲地方政府应该如何。三、偷换概念、模糊事实,借以谴责他人。

剀剀出养不是法院判决、剥夺亲权的结果,也不是地方政府的强制要求,而是监护人(剀剀祖母)的最终决定。但卫福部新闻稿的指责文字:「有出养必要性应由地方政府评估」、「儿童不能仅因家庭经济因素出养」,把剀剀出养当成地方政府主动剥夺亲权的案子,先混淆事实,然后再骂地方政府不该出养剀剀。卫福部大义凛然地说「(地方政府)不应将评估、媒合、暂时安置及收养后访视工作全部交给民间团体执行」,自己忘了,收养媒合的工作正是卫福部委办的专案,交由儿童福利联盟基金会办理。

行政院负责督导社会安全网业务的政务委员林万亿,其发言最不该,他竟然说「本案地方政府循往例,委托办理收出养经验丰富的儿童福利联盟处理」,搞错了出养者(surrender)。卫福部与林万亿指责地方政府踢皮球,忘了这颗球是卫福部早踢给了民间团体。

保姆是台北市政府管的,剀剀祖母家是新北市的关怀案件,负责收养程序与找保姆看护的是儿童福利联盟,三个机关、团体,其刑事责任、行政疏失的有无还待认定,但伯仁由我,对逝去的受苦小生命有责任。舆论上常民不在乎机关的权责分属,觉得新北、台北、儿童福利联盟似是相互推托,当然气愤,而卫福部极力撇干净的语言更不堪。

此案到底各方分工与法律责任为何,厘清很重要,才能策进未来。台北市社会局的新闻稿话中有话,有些意思隐而不发,但很精准:「为新北市社会局社福中心照顾的孩童,由中央委办儿福联盟专案办理并自行委托保母出养前照顾;而台北市社会局为保母辖管县市」,把中央的责任点了出来。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卓冠廷点出了剀剀命运急转直下的关键点:儿福联盟为什么拒绝让原来的周姓保母继续照顾?而交由虐童的刘姓保姆?可以批评卓冠廷是事后之见,因为事发前没人知道刘保姆是坏保姆,若刘保姆与周保姆同样有爱心、照护周全,儿福联盟的处置就未必错。如何抓出坏保姆才是关键,但卓冠廷的疑问另有制度上的意义,即使整个体系里保姆水准都整齐,涉及认养与安置,还是得以「稳定安置、永久性规划」(Stable placements/Permanency planning)为优先原则。

以英国众判例为例,法庭考量「撤销安置命令」(Revoke Placement Orders)时,稳定与永久是重要考量。在剀剀案中,就是避免在不同的保姆之间转手,可见卓冠廷的质疑有实务与法律上的意义。

未来理想的情况,在人力物力都足够支援的情形下,类似个案,新北社会局的责任就得延伸到启动收养程序后,乃至收养完成后,亦即不是现行规定的,启动收养就完成阶段性任务;未来新北社会局角色会是个案的管理者(account manager),即使收养家庭住在外国,新北对收养后养父母的表现都有责任。实务上如何进行,中央该表态。

个案管理者角色确立后,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新闻稿里对中央的建言,也就显得有意义。该局说「建议中央应制订三方权责县市共访机制,以增加社工访视敏感度,避免孩子伤害被隐藏」,三方共访还是要有主从关系,有了个案管理者,不管小孩住到那,总有个主要的人全程盯着,三方共访才不会沦为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卸责。

要不要如此做?要多投多少资源才做得到?中央该回应、表态。(作者为伦敦大学伯贝克法律学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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