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草案 代孕費百萬起跳 新制最快明年上路
卫福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年底送行政院,国健署表示,在代孕规范上为全球最严格,最快明年上路,至少七千人受惠。新闻示意图。记者林澔一/摄影
卫福部版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最快年底送至行政院,条文包括严格规定代孕者身心状况、术前双方需接受至少四次评估咨商,营养费及其他开销约一百万元,委托人需存入专户。国健署说,这是全球最严格的代孕法规,费用不低于赴美国代孕,但拥有足够保障。
全球至少有卅三国开放合法代孕,国健署妇幼健康组副组长蔡维谊表示,预告期间召开十场公听会、廿多场专家会议讨论,严格规范代理孕母资格,力求保障代理孕母、代孕生殖子女及委托者等三方权益。
新制最快明年上路,国健署预估约七千人受惠,包括四千多个男同志家庭、一千多名先天无子宫的女性、一千多名因病切除子宫的育龄女性。蔡维谊表示,已委托国发会调查这些具有代孕需求的族群中,约多少人会付诸行动。
草案规定,代理孕母资格需设籍台湾,年满二十岁、未满四十岁,避免高龄生育风险,身体状态足以承担怀孕和分娩。术前双方必须接受妇产科医师、心理师双重评估,至少各二次身心评估及咨询,确认清楚后签定契约,还必须至法院公证。等到完成所有行政手续,还需中央机关许可的医疗机构审核,再协助人工生殖。
草案规定禁止商业目的「无偿」制度,但委托人需先帮代孕者投保,并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及医疗费用、营养费。蔡维谊表示,营养费占比最高,专家会议委员倾向以每月四至五万元为基准,一年营养费约六十万元,再加上其他开销,粗估百万元上下,这笔钱需存入保证金专户。
蔡维谊指出,代孕费用另含咨商、签约、代孕契约公证费用,这部分倾向委请公益财团法人组织协助,不会让业者一条龙处理,才能做好把关并降低商业化争议。一旦植入胚胎,双方均不可终止代孕契约,除非是怀孕失败,代理孕母始能选择终止契约或拒绝续约。
为顾及代孕者权益,除了投保,在签约条文中规定「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流产或妊娠终止」等细节,另对代孕过程中可能涉及不法情事,给予重罚,例如,若以诈欺或胁迫方式使代理孕母或委托配偶共同签订代孕契约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属告诉乃论罪。受术配偶、受术未婚女性或受术异性伴侣在接受评估时,提供不实陈述或不实资料,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国外常见的姊妹相互代孕,据了解,在专家会议时,曾有委员以「难以摆脱家族压力」为由,反对姊妹等亲友代孕,经讨论后,并未排除在外,只要通过身心咨商,即可协助代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