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两万元!警勾结友人贪走遗失物 下场惨了

新北市新庄警分局吕姓警员勾结友人贪走两万余遗失物,被新北地方法院依公务侵占等罪处2年徒刑,缓刑5年,并需支付国库30万,接受法治教育5场、褫夺公权2年。(资料照)

新北市新庄警分局吕姓警备队警员,去年两度以不实身份贪走民众交给警局的遗失物现金,又勾结景姓友人盗领遗失现金上万,被警方自清发现法办。

新北地方法院考量吕员认罪、缴回犯罪所得,依公务侵占罪、伪造文书等罪定应执行2年徒刑,缓刑5年,并应支付公库30万,接受法治教育5场,褫夺公权2年。

检方指控,吕员去年2月3日基于公务侵占犯意,在新庄警分局警备队办公室假冒不实民众,两度冒领民众送到警局的遗失物现金3千元、5千元,共计8千元。

今年1月晚间6时许,吕找来景姓友人,假冒遗失现金13300元的民众领走,并擅自取用潘姓同事的印章,佯装是同事协助承办冒领程序,借此避人耳目,未料被民众发现检举,警局自清移送法办。

庭审时,吕员与景姓友人皆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2万余,合议庭考量两人不法获利在5万元以下,情节还算轻微,因一时失虑致犯行,依公务侵占罪、伪造文书等罪判吕员定应执行2年徒刑,缓刑5年,并应支付公库30万,接受法治教育5场,褫夺公权2年;景姓友人处6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