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廷丢鞋案改判 林飞帆:法院不好意思承认鞋丢得好?
学运领袖陈为廷的「大埔丢鞋案」,台中高分院25日二审判决以「其情尚非不可悯恕」,判陈为廷构成公然侮辱罪,但免除罚金,球鞋也发还。另一领袖林飞帆对此则在脸书表示,「荒谬!怎么看都像是法院不好意思承认他鞋丢都好而已!」
2013年苗栗大埔案发生时,陈为廷掷出的球鞋砸中当时县长刘鸿邦头部,一审判陈得缴罚金1万元,且鞋子没收;经上诉,25日台中高分院二审改判,他仍构成公然侮辱,但因其动机并非出于个人恩怨,而是借此抗议政府不当作为,「其情尚非不可悯恕」,得予免刑,鞋子也予发还。
林飞帆得知判决后,认为判决理由实在荒谬,对于「其情尚非不可悯恕」,「怎么看,真的都很像法院只是不好意思承认他鞋丢得好而已!」其他网友看完也笑称,「真的很准!」、「不要吐槽法官的公正」。
▼林飞帆在脸书表示「法院不好意思承认鞋丢得好?」。(图/翻摄自林飞帆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