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害死人!高雄男害女騎士擦撞不治 撤銷緩刑、改判4個月

示意图/ingimage

郑姓诈骗集团成员在路口违停占据一半车道,致刘姓机车女骑士与另名张姓骑士擦撞,刘妇送医不治,郑男一审被依过失致死罪判3月、缓刑2年;二审改判4月,撤销缓刑确定。

一审高雄地方法院简易庭审理后,审酌郑男任意停车肇生事故,致刘妇不幸死亡,念在犯后坦承犯行,且已与被害者家属和解赔偿完毕,家属也同意请求从轻量刑,据此,依过失致死等罪判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2年。

不过,高雄地检署检察官上诉后,二审审理期间郑男又涉加入诈骗集团案件,遭依组织犯罪条例等罪判刑1年10月确定;二审高雄地院法官据此改认不符缓刑要件,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撤销缓刑。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郑男民国110年3月28日上午将自小客车违停高雄林园区忠孝西路与文化街交叉路口,车辆整整占据一半车道,导致刘妇骑车行经时为闪避郑男自小客车,与另名张妇擦撞,刘妇经送医发现胸骨、肋骨多处骨折,最后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