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创业凤凰贷款 满20岁失业者可申请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经济情势造成的冲击劳动部在3月19日修正公告「微型创业凤凰贷款要点」,将年满20岁失业者纳入「微型创业凤凰贷款」适用对象,且1月15日后依法设立登记皆可申请。至于已贷款户提供还款缓冲优惠措施,受理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劳动部指出,疫情使得经济情势较为严峻,劳工可能面临失业而被迫重新思考不同职涯选项,例如再就业、学习新技能等,而创业也会失业劳工的职涯选项之一,因此特别将「微型创业凤凰贷款」的申请对象扩大至年满20岁之失业者,其事业在1月15日后依法设立登记皆可申请。

为进一步协助「微型创业凤凰贷款」已获贷者,提供减轻还款压力的优惠措施,贷款人得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暂缓缴付贷款本息1年及展延贷款还款期限1年,暂缓缴付贷款本息期间之利息,由本部补贴,协助微型企业度过疫情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