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遭高市衛生局罰5萬 小港醫院:與事實有落差
高雄市立小港医院委由高医经营,高市卫生局今天表示,高医在「加护病房、烧伤病床及产台」未符合契约要求,罚违约金5万元。小港医院回应,卫生局说法与事实有落差。
卫生局表示,市府自民国107年起委托高医大董事会经营,并扩建「急重症医疗大楼」,共增加257床,于去年9月24日核准启用。根据计划书,小港医院原栋及新栋医疗大楼整扩建后于营运第1年内(113年9月24日),须完成加护病床、烧伤病床、产台、安宁病床等设置,但高医未符合规定,处以违约金新台币5万元,并限期于12月8日改善完成。
卫生局更提及,市立小港医院兴建营运移转(OT+BOT)案规划,是因应当地医疗资源需求,也因此特别协助购地兴建「急重症医疗大楼」。经实地稽核,至今部分急重症及产科医疗设置疑未依合约完成。更讽刺的是,相对于小港医院正积极推广「美容医学中心」等作为,实有悖于市立小港医院「照顾弱势及急重症医疗照护」初衷。
小港医院透过新闻稿回应,历年来于各项医疗机构考核中,屡获优等或最高评级,门、急诊人次逐年攀升,病床数也不敷使用,高市府2018年再次交付委托经营为期35年的兴建营运移转案投资契约,高医董事会全力支持,投资小港医院将近36亿元盖大楼、增设备。
小港医院强调,已于2023年完成新建急重症医疗大楼并增设许多急重症装备,包括正子造影(PET)、放射肿瘤治疗、复合式手术室(Hybrid OR)、高压氧治疗机等,期能满足在地急重症医疗需求。
卫生局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已于8月8日函文要求需完成设置,但9月25日现场稽查发现,加护病房、烧伤病床及产台等,仍未符合契约要求;应完成加护病床30床部分仍在工程进行中,针对此具体违约事项处以违约金5万元。
另外,「烧伤病床」设置疑义订于10月14日委请外部专家现勘核实;「产台」设置及使用疑义也请委办单位高医大董事会所监督管理的小港医院方说明,卫生局将依法再行厘清。
小港医院澄清,在急重症大楼兴建完成后,随即进行加护病房工程发包,因新增加护病床位置为原开刀房,需顾及病患权益及医疗不中断双重条件下进行,应新增10床加护病床积极赶工中。另外,在工程期间,原本的20床加护病床持续运作,可提供不中断重症医疗服务。
针对卫生局对「美容医学中心」所提质疑,小港医院表示,此为既有医疗服务项目之一,并非如卫生局所称「积极推广」。此中心搬迁至急重症医疗大楼是为了整合烧烫伤病患治疗流程,提供从显微重建、创伤手术到疤痕治疗的全方位医疗服务,提供病患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