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车牌案件增! 中彰投近8个月揪53件假车牌吁:勿以身试法
近来使用伪造车牌案件增加,中彰投地区近8个月已揪出53件伪造车牌,台中区监理所21日更发现中彰投首例车行之车辆悬挂第二类试车牌是伪造的案例。(台中区监理所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近来使用伪造车牌案件增加,中彰投地区近8个月已揪出53件伪造车牌,台中区监理所21日更发现中彰投首例车行之车辆悬挂第二类试车牌是伪造的案例。(台中区监理所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近来使用伪造车牌案件增加,中彰投地区近8个月已揪出53件伪造车牌,21日更发现中彰投首例车行车辆悬挂伪造的第二类试车牌案例;所长杨聪贤呼吁,使用伪造车牌将依《道交条例》处最高1万800元罚款,另违反伪造变造特种文书罪,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勿以身试法。
台中区监理所21日下午2时30分许,在车辆检验线查获代办业者开着1辆悬挂伪造的第二类试车牌车辆办理重领号牌检验,工作人员察觉该车牌颜色过白且边框明显有差异,便请驾驶拆下车牌供查验,发现疑似为伪造车牌,立即通报台中市警察局鸟日分局警员协助处理,警方到场即依规定进行侦办并通知车行业者到案说明,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 条规定汽车当场移置保管及扣缴其牌照。
据了解,第二类试车牌申请,每家车行近1年内买卖辆数达1至100台可请领1面,101至600台可请领2面,因中间落差大,有业者涉违规使用伪造车牌。台中区监理所22日指出,台中区监理所辖区包括台中、彰化和南投,监理单位与警方自今年近8个月来已揪出53件伪造车牌,伪造案件相较去年明显增加,多是规避违规或牌照被扣的民众涉险购买伪造号牌,业者悬挂伪造第二类试车牌则是台中区监理所首例。
杨聪贤说,第二类试车牌仅供车行于买卖试车时使用,如涉及制造、贩售、使用伪造号牌行驶道路等情事,使用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处3600元以上、1万800元以下罚钱,另制造、贩售、使用者将违反《刑法》第212条伪造变造特种文书罪,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