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进口物资 公平会延展国轮联合承运期限
公平会
大宗物资价格、海运费惊惊涨,为稳定运力及政府进口物资,促进国轮船队发展,公平会昨日同意国轮业者,申请延展联合承运政府进口物资器材期限。
公平会指出,国家为了发展整体国家经济利益,建立适当规模的国轮船队,对于政府机关及公营事业机构进口燃媒、砂糖、黄豆、玉米等大宗物资,以及炼油、筑路所需之器材、机具及设备等一般杂货,由交通部认可之专责机构中华民国海运联营总处规划推荐适宜之国轮业者提供海运服务。
公平会于9月14日第1616次委员会议通过,同意光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国轮业者委托海联总处代为申请联合承运机关进口物资器材联合行为展延,许可期限自今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9月28日止计5年,经附加三大负担予以许可。
公平会认为,因该联合行为之继续实施,可促进发展国轮船队规模及战时国家军事物资运送,有利于产业政策及国家安全,具有公共利益。
公平会认为,透过联合提供船期与舱位,将可弹性调度船舶,因应海运市场可能的失调现象,稳定所需货源,有助于提供更稳定之运能、减低运价波动,且该经济利益可由交易相对人及社会大众合理分享,亦具有整体经济利益。
公平会指出,该联合行为未限制参与者只能透过运量分配之管道,承运机关(构)之进口物资器材,所以仍有足够诱因持续相互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