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乳玛琳产品流向校园 47校曾使用

依据「学校卫生法」规定,学校供应膳食者,应提供卫生、安全及营养均衡餐食,实施健康饮食教育,由营养师督导及执行;且校园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学校餐厅厨房员生消费合作社卫生管理办法」及「校园饮品及点心贩售范围」之规定,确保学校师生健康。

教育部表示,县市政府及学校应依照卫生福利部及卫生局公告讯息,全面清查及下架问题产品,并请各级学校及地方政府指派专人随时依卫生单位公布查核结果,停止使用问题产制品,并依合约违约罚则办理。

为确保问题产品不渗入校园,教育部指出,请学校责由专人管理,并依学校外订盒餐采购契约范本规定,厂商供应食品须符合经中央主管机关验证,或合格工厂产制,请学校要求厂商提出最近一期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落实自主管理机制,以利各教育及卫生主管机关随时抽查。

教育部也提醒,学校应依规定确实办理食材验收及查访团膳厂商,查有未依规定使用的厂商,应依契约违约记点(缴交违约金)、暂停执行契约的部分或全部及终止契约或解除契约的部分或全部;为强化校园食材登录平台管理,也要求各级学校全面上线登录,一旦查获问题品项,就可透过系统即时通知学校依法下架不当食品。10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