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柏宗代掌NCC至新人事通過 林濁水:立法粗魯讓政院鑽漏洞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 修正删除延任条文,不过行政院指定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担任代理主委。并指出将在立法院通过NCC新任委员人事案后,再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民进党前立委林浊水指出,行政院的做法虽然「钻漏洞」,但并没有违法之处,问题在立法院迟迟不处理NCC新任委员名单,使行政院的做法有难以反驳的借口。

在野联手修正「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 ,删除延任条文。不过行政院日前去函NCC,由副主委翁柏宗依现行法令「延任」并担任代理主委。行政院指出,行政院将在立法院审查通过NCC新任委员人事案后,再依同法第16条授权行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换言之,目前代理主委的翁柏宗,直到新人事案通过后才会卸任。

NCC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法(NCC组织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回顾NCC成立之初,为了整并、移拨原本分属行政院新闻局、交通部邮电司、电信总局等各机关人员、财产和业务,因此为施行日期引发朝野争论,为此规范「本法自公布日施行。自本会成立后至各相关机关人员、财产完成移拨整并前,本会有关之业务应由本会统筹协调各机关为之」。随着组织整并陆续到位,民国100年修订组织法再将条文删改为「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民国94年间当年主持NCC组织法朝野协商过程的民进党前立委林浊水指出,新版NCC组织法虽然已经公布,但行政院在新任委员人事同意案尚未尘埃落定前,引用组织法第16条掐住公布施行日期的做法,是有图方便的情形,不过虽然钻漏洞,但并没有违法之处,问题在于一方面立法院迟迟不处理NCC新任委员名单,让行政院的指定代理有难以反驳的借口;其次立法院不知为何原因迟迟没有送出新修正条文,中间显然有阴错阳差。

林浊水说,在NCC新任委员没有通过前,难以苛责行政院指定代理主委的做法,否则等待行使同意权的这段空窗期,总要有人代理主委的工作。不过既然是暂时代理,应该在新任委员产生后就会结束,问题本身不大,只是朝野严重对立时就会变成争吵不休的议题。然而,除非新任委员名单迟迟无法产生,否则问题应该很快会过去。

对于外界质疑行政院运用NCC组织法第16条日出条款的巧门,林浊水说,条文在那边,不可能叫行政院不能用,在野党如果有意见就应该再重新修法删掉。他批评,由这次事件可见蓝白虽然掌握了立法院多数,但「立法很粗鲁」,东漏西漏,该注意的不注意、该拿掉的不拿掉、该新增的不新增,才造成行政院钻漏洞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