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再利用的廢棄物才焚化 資源循環促進法預告延宕

环境部原订3月底预告「资源循环促进法」草案,但各方意见仍须汇整而延后,循环署长赖莹莹表示会尽快预告。 图/Shutterstock

环境部原订3月底预告「资源循环促进法」草案,但环境部循环署长赖莹莹说,因各方意见仍须汇整,如针对再利用产品进行分级,以及资源循环促进费须更清楚叙明并做好管理,因此暂缓草案预告,但强调「会尽快」预告。

从「废弃物」到「废弃资源」,新法案盼促进资源循环

环境部整合废弃物清理法及资源回收利用法,推动「资源循环促进法」,最大改变是将「废弃物」转变成「废弃资源」,优先再使用、再利用,无循环利用价值者才进行焚化、掩埋,并会向产源如燃煤底灰、炉渣、无机性污泥等征收「资源循环促进费」。

赖莹莹3月21日表示,原订目标在3月底预告草案,但业者及环团等均对部分内容有意见须沟通,因此环境部内目前还在汇整意见,希望以各界都能接受的方式纳入条文中来实施。

「再利用产品」分级管理还需沟通

赖莹莹表示,主要是「再利用产品」的分级管理还需沟通,举例来说,目前外界最关注的制成固体再生燃料(SRF),环团认为此与「掩埋」及「燃烧」无异,要求更严谨的管理;赖莹莹说,环境部当然鼓励能源利用,因此须将条文写得更清楚,以利业者遵循。

赖莹莹指出,目前规范的「再利用产品」是指将废弃资源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机构作为原料、材料、燃料或肥料等,未来会进一步将再利用产品分为高、低风险产品,并拟定不同程度的管理方式,如用于原料、材料等因事以高质化方式处理,疑虑较低,但若是作为燃料、肥料等则需严格管理。

「促进费」及「处理费」须更清楚叙明

赖莹莹进一步表示,另一个须沟通的部分是促进法。业者希望条文须更清楚叙明,避免促进费及处理费不会重力征收,而环团则强调更严谨的管理;至于何时能预告草案,赖莹莹说,「会尽快」,目前已了解业者及环团的想法,部里正在加紧汇整意见,希望以各界都能接受的方式写入条文。

根据草案中订定「资源循环促进费」,是具循环利用可行性废弃资源、公告要件回收再利用价值不稳定或再利用缺乏市场竞争力且具资源循环利用必要性,如燃煤底灰、炉渣、无机性污泥等,向产业责任物排出者征收、补贴再利用产品最终使用者。

「回收清除处理费」则是向制造、输入、贩卖业者征收,并补贴回收清除、处理业者;此两费用皆为引导再利用产品适材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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