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 德音国小晚3年提告 损逾百万

新北市德音国小用地因产权纠纷,被私人占用上千平方公尺作为停车场,一审新北市府赢得官司,获赔244万余元。(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德音国小用地因产权纠纷,被私人占用上千平方公尺作为独资停车场长达8年余,德音国小2014年起取得该土地管理权,却迟至2022年才向私占土地的民众要求返还不当得利,虽然一审新北市府赢得官司,获赔244万余元,但因「消灭时效问题」白白「送给」私占土地民众使用3年,换算损失将近146万余元。

德音国小主张,王姓男子2008年起独资设立自强停车场,占有德音国小两笔土地合计1536平方公尺。德音国小2022年5月、10月发函给王男限期给付补偿金都被置之不理,为此提告向王男讨还不当得利244万余元。

王男则称,土地是他家族所有,他早在1997年以前就占有使用土地,并与其他共有人达成共有协议,即使没有分管共识,他亦符合时效完成,有使用土地权利。

新北地方法院发现,争议土地部分为王男持有、部分为德音国小用地,但王男持有部分仅有56平方公尺左右,盖的停车场却有1536平方公尺大,认定王男占用国小用地,依土地地价加上利息等换算成王男出租停车场的不当得利,判全赔244万余元。

但因德音国小2022年才向王男追讨,在2017年以前的追讨不当得利权利已罹于时效,等于新北市府白白「送给」王男上百万元租金。德音国小回应,财政局对于侵占部分有列管,教育局在取得这块学校用地后,就开始定期发文向王男追讨,盼能先透过协调方式取回用地,但都未获得回应,秉持着敦亲睦邻的精神,才会迟至2023年以司法途径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