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累计涨幅超过5% 公保年金给付将调高

考试院长黄荣村(资料照片)

物价上涨,退休公教人员领取的公保年金给付也将提高。由于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已超过5%,考试院今天通过决议,由铨叙部启动年金给付调整机制,将拟具调整方案,报请考试院会同行政院核定后公告实施。

铨叙部今天在考试院会中,以「公教人员保险年金给付金额调整比率事宜」为题,就公教人员保险法第31条第1项所定公教人员保险年金给付金额调整机制进行专案报告。

公保年金制度自公保法103年6月1日修正施行后实施,为确保年金给付得以因应物价变动及通货膨胀等情形,设计「公保年金给付金额调整」机制。

根据该机制,当行政院主计总处发布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达正负5%时,即须启动调整机制。考量国家经济环境、政府财政与公保准备金的财务盈亏3项法定因子后,由考试院会同行政院另定年金给付的调整比率。

铨叙部指出,依主计总处111年发布的110年度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平均数来看,与公保年金制度实施后历年的消费者物价指数计算累计成长率,其中103年度及104年度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都已超过5%。

铨叙部已启动年金给付调整机制,近期将评估前述3项法定因子,提公教人员保险监理委员会后,并同委员意见拟具调整方案,报请考试院会同行政院核定公告。

考试院长黄荣村也在会中裁示,为落实公保年金提供基本经济安全保障意旨,请铨叙部在评估各项法定因子后,妥慎研拟公保年金给付调整比率方案报院会同行政院核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