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5个年度公保年金给付金额6/1起调高

铨叙部长周志宏在考试院院会报告公教人员保险年金给付金额调整比率。(铨叙部提供)

考试院会今天通过,将调高103、104、108、109年及110年等5个年度公教人员保险年金给付金额,自今年6月1日起生效。调升范围为这些年度依法退休、退职并请领公保年金的被保险人,调整比率为5.51%至7.59%之间,将会同行政院核定公告。

考试院会今天讨论并通过,由铨叙部陈报的「建请考试院会同行政院另定公教人员保险年金给付金额调整比率,并自民国113年6月1日生效」案。

考试院副院长周弘宪表示,为落实公教人员保险年金提供基本经济安全的保障意旨,依铨叙部综合评估公教人员保险法3项法定因子后,按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核实调整,并会同行政院核定公告。

铨叙部说明,公保年金制度自公教人员保险法103年6月1日修正施行后实施,为确保年金给付得以因应物价变动及通货膨胀等情形,设计「公保年金给付金额调整」机制,当行政院主计总处发布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达正负5%时,即须启动调整机制。

相关单位并于考量国家经济环境、政府财政与公保准备金之财务盈亏3项法定因子后,由考试院会同行政院另定年金给付之调整比率。

铨叙部表示,依主计总处113年发布的112年度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平均数,与公保年金制度实施后历年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其中103年度(5.51%)、104年度(5.51%)、108年度(7.33%)、109年度(7.59%)及110年度(5.51%)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均超过正5%。

铨叙部日前启动年金给付调整机制,经评估前述3项法定因子,提报公教人员保险监理委员会后,再报请考试院会同行政院核定公告,将依上面规划的调整幅度,自113年6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