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涨逾3% 综所税免税额可望调升

财政部长庄翠云表示,距离上一次调整综所税免税额等减税机制,至今年4月物价指数累计上涨幅度已达到4.7%,的确是很有可能再调整免税额等减税机制。(张铠乙摄)

蔡英文总统520谈话时提到加薪与减税,财政部长庄翠云表示,距离上一次调整综所税免税额等减税机制,至今年4月物价指数累计上涨幅度已达到4.7%,的确是很有可能再调整免税额等减税机制,不过仍要看主计总处10月所公布的实际数据计算。

《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税的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薪资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以及课税级距,每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较上次调整年度的指数上涨累计达3%以上时,就可以按照上涨程度调整。

财政部是2021年底宣布,调整2022年度的免税额额度到9.2万元、满70岁者则是每人13.8万元;标准扣除额单身者为12.4万元、有配偶者24.8万元、薪资扣除额则20.7万元、身心障碍扣除额20.7万元;课税级距也有所调整。

今年5月申报综所税时,民众「有感」减税、负担变轻了,而距离上一次调整免税额等减税机制,CPI累计涨幅超过3%,到4月已经累计达4.7%,财政部势必得调整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薪资扣除额、身心障碍扣除额和课税级距等,将于适用于2024年度所得、2025年5月报税时,民众可再度感受到减税的好处。

庄翠云在立法院财委会备询时,立委郭国文提出,财政部2018年推出税制优化方案,调高4大扣除额包含标准扣除额、薪资扣除额、身心障碍扣除额与幼儿学前扣除额,但是比较于2015年优化方案前与2020年税制优化后,所得500万元以下的有效税率不减反增;500万元以上的有效税率却下降,财政部的税制优化方案是否得宜。

庄翠云表示,2018年到2020年适用较低税率(免税、税率5%、12%)的减税金额一年超过300亿元,税率愈低降税幅度愈大,显示税制优化方案确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