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所税税额试算 即日起至3月15日可申请

综所税税额试算,即日起至3月15日可申请。(本报资料照片)

国税局表示,112年度综合所得税税额试算服务各项申请期限,即日起至3月15日止受理申请,项目包括自112年度起不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曾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自112年度恢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变更税额试算书表寄送的通讯地址者。

高雄国税局说明,前述申请项目可就近向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征所或服务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曾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欲重新恢复适用者仅得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申请;或将申请书邮寄或传真至户籍所在地国税局,亦可透过网际网路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或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站线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