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报税就上手!首次税额试算服务 2/15起申请开跑

南区国税局。(图/1111人力银行提供)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第一次报税也别紧张!南区国税局恒春稽征所提醒,今年首度报税的社会新鲜人,若想申请适用税额试算服务,可于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提出申请;且今年可以「健保卡网路服务注册」之全民健康保险凭证,作为通行码来线上申请。

105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税额试算服务申请项目有「首次申报者申请适用税额试算服务」、「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撤销原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申请变更税额试算通知书之邮寄地址」及「所得及扣除额资料分开提供」等5项。

另外,若欲申请不适用该服务、撤销原申请不适用该服务及变更试算书表寄送地址的民众,亦可于2月15日起至3月15日内提出申请。

国税局表示,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应于每年5月办理前一年度的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并缴纳。不过,考量部分民众无申报经验,为协助今年5月第一次报税的民众顺利完成申报,只要符合下述条件,可向国税局提出申请试算服务。

申请条件包括:

一、无夫妻分居情形二、申报户各成员均有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且扶养亲属仅有直系尊亲属及子女三、所得范围仅包含扣(免)缴凭单股利凭单、缓课股票转让所得申报凭单、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信托财产缓课股票转让所得申报凭单,公益彩券发行机构提供之甲类经销商销售公益彩券之佣金收入,以及由稽征机关核算个人经营计程车客运业的营利所得四、采标准扣除额五、无财产交易损失特别扣除额六、无重购自用住宅扣抵税额七、无大陆地区来源所得可扣抵税额八、免办理所得基本税额申报九、免办理证券交易所得申报

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新鲜人,若要申请适用税额试算服务,可以透过内政部核发的自然人凭证,或财政部审核通过的电子凭证为通行码,在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提出线上申请,或填妥申请书并带国民身分证正本,亲自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国税局分局、稽征所或服务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