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小姐喝茫遭黑幫性侵 醒來被櫃檯催補1800元房費

吴姓帮派分子8年前到台北市「小夜城」舞厅消费,并买一名女子出场,女子因不胜酒力,吴将她带至摩铁性侵。女子睡到翌日中午才醒来,离开时柜台小姐拖住她、要收1800元房费,并说吴只付了600元订金,她大呼「我被强奸怎么办?」。台北地方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吴3年8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改论强制性交罪,刑度不变。

吴2016年4月19日凌晨1点多至「小夜城」,由一名舞小姐作陪,凌晨3、4点转往锦州街上的「17会馆」酒店饮酒,再前往「豪门世家按摩店」按摩。吴见女子喝醉,知觉迟钝、声量变大,凌晨5点多时将她带到一家摩铁性侵。

舞小姐表示,她因喝茫了,记忆空白,但因阴部有撕裂感、衣服被撕开,记得有「痛醒」,她挣扎说「不要」但无效,遭性侵时只想赶快结束。她说,事后曾传讯息问吴「这就是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吗?」

吴不否认与舞小姐发生性关系,但否认乘机性交,他说只是因事后未给付性交易费用,就被诬指性侵。

台北地院认为吴姓男子利用女子酒醉、无法抗拒时性交,戕害对方的性自主,造成难以弥补的阴影和创伤,恶性甚大,且双方未达成和解,判他3年8月徒刑,但案件缠讼,已两度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既认定女子因酒力发作导致身体无力而不能抗拒,却又采纳她「吴有将生殖器插入我的阴道,我有反抗...我记得有拉扯被打,过程中被告有打我的头」等说法,吴究竟是乘机性交,还是不顾女子挣扎而用暴力殴打强制性交?有疑窦。

高院更二审审理后认为,被害人当时仍有抗拒,但遭吴强行性交,因此改判强制性交罪,审酌犯罪情状,仍量处3年8月徒刑。

吴姓男子2012年4月到小夜城舞厅跳舞,离开时在骑楼遭人开3枪狙击,双腿中弹。当时因台北市接连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市长郝龙斌不满,亲至市警局召集所有分局长、侦查队长开会。

吴姓男子8年前到台北市「小夜城」舞厅消费,并买一名女子出场,女子因不胜酒力,吴将她带至摩铁性侵。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