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台籍孕妇随身携带防身喷雾 判定违法罚1.3万元

台湾籍罗姓孕妇因为随身携带防狼用品,被罚款1.3万元。(图/翻摄自《伯斯新闻》网)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台籍的罗姓孕妇(Yushan Luo,音译)目前定居澳洲西部,本月初因为随身携带胡椒喷雾电击棒做为防身工具,被罚款500澳币(约台币1.3万元),澳洲政府指出,依法并不允许民众随身携带这类具有攻击性武器,虽然西澳少数地区有开放,但是必须有正当理由向警方申请。

根据《伯斯新闻》报导,台湾籍罗姓女子表示,因为现在怀有身孕,加上必须凌晨4点步行工作地点,所以才会携带胡椒喷雾与电击棒自保,并没有不良意图,虽然她强调是孕妇所以特别注重人身安全,但是当地警方无法接受这个说词,仍然认定携带违禁品,开出澳币500元的罚单

警方强调,澳洲境内大部分地区都禁止携带这类防身用品,虽然西澳(罗姓女子居住地区)少数地方允许,可是必须有正当理由并且事前提出申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