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皮网拍2个月卖4000万!28岁男拒缴219万营业税 遭拘提管收

▲男子欠缴营业税再提领百万投资发廊就是不缴税 ,遭执行署拘提管收 。(图/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提供)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

设籍嘉义市28岁陈姓男子,未办理税籍登记而在虾皮公司购物网站经营网路商店,被税务机关查到于111年5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2个月间,订单金额高达4,100多万元,并陆续提领3,900多万元到他个人帐户。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民雄稽征所据以核定陈男111年应缴营业税219万4,300元。之后经民雄稽征所通知缴纳逾期不缴后,移送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强制执行。

国税局调查过程中,陈男表示只是将自己帐号借给微信认识的大陆友人,卖货所得款项是以现金提领后交该友人,但承办行政执行官调查时,陈男改称是女友的嫂嫂借陈男帐户从事网拍生意,而听嫂嫂指示以提领现金方式,将网拍所得货款给嫂嫂。如此说法显然前后不一,言词矛盾且虚伪。行政执行官询问时陈男时虽主动承诺愿意每月自动缴纳6,000元,惟其事后却分文未缴,显示他除了谎言应付之外,毫无缴纳之意愿。

承办行政执行官调查发现,移送机关于111年7月20日开始调查本件逃漏营业税之情事后,陈男即处分名下位于民雄乡之房地产;银行帐户也有多笔资金遭陈男提领,金额高达171万余元。

再者,陈男自承有投资位于嘉义市兴业西路发廊,经最新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担任该发廊店长,其既有资力投资并经营该发廊,也应有盈余分配及薪资收入,惟分署核发执行命令扣押陈男之出资额或报酬时均未获回复,陈男所为显然符合「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及「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而故不履行」之管收事由。

行政执行官经多次通知陈男无果后,即向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声请拘票拘提陈男,执行人员前往陈男投资经营的发廊拘提陈男到案,因陈男仍无缴纳意愿,行政执行官随即向嘉义地方法院声请管收,法官开庭后认定陈男符合法定管收事由,又无缴纳意愿,于是裁定管收。

嘉义分署呼吁,诚实申报纳税是人民的义务。被移送执行后应自动清缴,如一时无力完全清偿者也应提出确实担保申请分期缴纳。分署对于恶意欠税者均贯彻公权力强力执行,请民众千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因小失大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