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 | 宁波—舟山:全周期推进流通支点城市建设 增强流通项目综合保障能力
编者按
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102个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作为构建内畅外联现代流通网络的重要举措。一年来,相关地方特别是流通支点城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通支点城市作为流通设施集中载体、流通要素配置和流通产业组织中心、流通新技术新业态应用聚集区域的功能作用,日益成为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的支撑保障。在此期间,一些流通支点城市形成一批典型经验,为其他流通支点城市提供了有益借鉴。
宁波和舟山作为联合建设的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充分依托大宗商品流通和港口枢纽条件,两市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实施全周期推进管理,增强流通项目综合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流通支点城市建设落地显效。
一、联合推动建设方案落地实施
一是整体谋划流通支点城市建设任务。宁波、舟山两市联合编制完成流通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全力开展建设任务集中攻坚,主要包括:服务骨干流通走廊,做强港口航运;健全治理监控体系,优化商品资源要素流通环境;升级现代商贸流通网络,做优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强化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强网补链。二是强化联动会商和同步实施机制。完善两地会商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划、全域管控、进度协调、统分结合的统筹调度机制,合力推动流通支点城市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实施。
二、全面开展流通支点城市建设全周期管理
一是建立现代流通建设任务推进机制。围绕流通支点城市建设方案明确的全链条、全系统和全过程管理体系,形成要事会商、动态调整、多方统筹、快速响应的扁平化工作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速建设任务落地实施。二是建立流通支点城市建设进度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健全流通支点城市建设统计监测制度与标准,研究适用于过程监测和建设结果评价的成熟度指数,力争强化其在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流通支点城市建设评价方面的应用。
三、稳步推进重大流通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
一是积极争取流通项目金融支持。建立流通产业项目库,解决流通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问题,加速现代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物资交易、商业贸易、交通物流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对接合作机制,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模式,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三是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探索设立流通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专项贷款,鼓励流通主体在走廊城市投资发展,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四是强化大宗商品储运项目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重点储备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大宗商品重点储运项目优先申请国家专项债等资金政策支持。
四、持续优化现代流通发展运行环境
一是优化商品资源要素流通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深入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等重大改革,健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二是简化商事流程。优化“一网通办”“一窗办成”业务流程,推进“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登记模式应用,深化“证照分离”“多报合一”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一类事”无感联办,实现更多流通领域经营主体“准入即准营”。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大宗商品领域开源数据监管,完善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广“企业码”,商事“一码通办”,健全企业经营生命周期“一网服务”机制。完善物料保税仓供应模式,对保税仓库内专用于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保税货物试行“先供船、后报关”,构建船供通关线上监管新模式。(作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宁波市发展改革委,舟山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