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职业管理新制 消防设备人员考试将免专业训练
衔接职业管理新制,消防设备人员考试将免专业训练。图为国家考场。(考试院提供)
有意报考消防设备人员的民众注意了!过去消防设备人员考试在笔试录取后,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期满成绩及格,或具有内政部核发之消防实务经验2年以上证明文件,才能取得考试及格证书。考试院会今天通过,未来将免除考试程序中的专业训练,改以笔试总成绩决定考试及格资格。
考试院今天召开院会,通过《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消防设备人员考试规则》修正案,以及《消防设备人员考试录取人员训练办法》废止案。配合已公布施行的《消防设备人员法》中,增加执业前须具2年消防实务经验的规定,消防设备人员考试程序中的专业训练已非必要,爰予以免除。
过去消防设备人员考试于笔试录取后,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期满成绩及格,或具有内政部核发之消防实务经验2年以上证明文件,才能取得考试及格证书,凭考试及格证书即可向内政部消防署申领消防设备人员证书,执行业务,尚无需申请执业执照。
考试院说明,因应《消防设备人员法》今年6月21日公布施行,建立职业管理新制,规定领有消防设备人员证书者,应具有2年以上消防实务经验,经申请登记,并领有执业执照后始得执行业务。由于该法已规定消防设备人员须具2年实务经验,以确保能执行消防安全设备相关业务,所以现行考试程序中的专业训练已非必要。
为配合职业管理制度调整,考试院会通过修正考试规则相关规定,配合删除考试程序中的专业训练规定,同时废止本项考试录取人员训练办法;未来消防设备人员考试,只要笔试总成绩达到及格标准,即可取得考试及格证书
今年消防设备人员考试笔试录取人员有318人,参加110年、111年笔试录取,经申请核准延期专业训练的人员有23人。考试院表示,为使新旧法规衔接期间受影响的这341人也能适用,新修正的相关规定将溯及自今年6月23日施行,免除其专业训练,得直接取得考试及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