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申换护照扩大适用范围 作业时间缩短11/5起实施
外交部试办「有条件式线上申换护照」9月3日启用,未来民众只要符合护照逾期、10年内未有遗失纪录、未涉各类加签案、身处境内、户籍资料未变更等5条件,即可透过自然人凭证在家上网申换,护照制妥后再由当事人亲领以确认人别。图为民众前往领事事务局办理护照的情形,电视萤幕正播放「有条件式线上申换护照」新措施上路的宣导影片。(黄世麒摄)
为方便民众线上申换护照,外交部推出「有条件式线上申换护照」措施,并于9月3日开始试办,为使更多民众受惠,外交部决定放宽适用对象及缩短作业时间,并于5日开始实施。开放居住在国外、在台设有户籍的成年国人也可适用,取消「最近10年内未有遗失纪录」条件限制,同时将原定作业天数由14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天。
外交部发布新闻稿指出,为提供多元且便捷的申请换发护照管道供民众选择使用,自今年9月3日起开始试办「有条件式线上申换护照」措施,符合条件的民众在家就可以申请换发护照。
外交部表示,为使这项便民措施嘉惠更多民众,经过审慎研议后,决定在不影响护照制发安全管控机制的前提下,放宽适用对象及缩短作业时间,并自今年11月5日起开始实施。
外交部说明,新措施放宽的适用对象及缩短作业时间为,一、开放居住在国外、在台设有户籍的成年国人也可适用;二、取消「最近10年内未有遗失纪录」的条件限制;三、将原定作业天数由14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天。
外交部重申,「有条件式线上申换护照」措施适用对象的条件为,在台设有户籍且已成年人;护照已经逾期;护照资料页记载事项不需要变更的民众。
至于护照效期尚余1年以下、需变更护照个人资料如中、外文姓(别)名或侨居加(移)签的民众,则可以选择亲办或委任代办方式临柜申换护照。
外交部表示,推行「有条件式线上申换护照」便民措施,是智慧政府数位治理的里程碑,这项措施试办至今近2个月,民众普遍回馈良好,外交部将持续滚动式检讨检讨,以求精进,期能嘉惠民众提供更便捷的护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