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莫纳皮拉韦 疾管署急澄清:非因「倍拉维」快过期
疾管署副署长曾淑慧。(疾管署提供/林周义台北传真)
新冠肺炎进入后疫情时代,疾管署上周五修订抗病毒药物莫纳皮拉韦 (Molnupiravir)的使用条件,从原先「可降低死亡率建议使用」及「条件下使用」两项,改为「有条件下使用」,引发基层医师不满,认为这是因为大量倍拉维(Paxlovid)将过期而采取的作法。
疾管署对此回应,效期至8月的倍拉维仅744人份,并无大量药品过期的情形。因「莫纳皮拉韦」对人体的长期危害行无法确认,才会修改使用条件。
基层医师近期指出,莫纳皮拉韦效果不如「倍拉维」,但与「倍拉维」可能出现交互作用的药物超过上百种,例如治疗心律不整等药物,新制上路后,应让不少基层医师困惑,怀疑疾管署应有大批倍拉维即将过期,才会限制医师使用莫纳皮拉韦。
根据疾管署统计,目前倍拉维全国总库存量约38万人份,药物保存有效期限介于今年8月至明年12月底间,其中效期至今年8月底的药物仅744人份,占总库存量的千分之2,而倍拉维每日全国总使用量为1400人份,并无质疑所述「大批倍拉维即将过期」的情形。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倍拉维在预防高风险确诊个案的效能优于莫纳皮拉韦,且治疗可能引发伤害的疑虑少,因此强烈建议以倍拉维为治疗非重症但有高住院风险之COVID-19确诊个案的优选药物。
莫纳皮拉韦的作用机转包括使病毒发生致死性突变,可能导致基因毒性、引发病毒抗药性、新的病毒变异株等伤害,但目前缺乏临床实证,长期危害尚无法确认,因此将其列为有条件建议使用于治疗非重症,但有极高住院风险的新冠肺炎确诊个案,并建议应采取相关的配套措施以减少药物可能造成的危害。
疾管署强调,基于药物效果临床实证,建议不需用氧且具重症风险因子的病人,优先使用的口服抗病毒药物为倍拉维,莫纳皮拉韦则建议在无法使用其他建议药物时使用。本次调整用药条件是为提供更佳的治疗建议,请各界本于事实,减少不当臆测,共同为国人提供更良好的医疗照护,降低重症,减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