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杂羽毛粪便制成食用鸭血 董座遭判2年半罚近亿元

双鹏公司负责人彭光谥(左)贩卖含有禽鸟粪便、羽毛的黑心鸭血,遭最高法院判刑2年6月确定。(图/报系资料照)

曾供应全台7成鸭血制品的「双鹏股份有限公司」,将沾有禽鸟粪便、羽毛的饲料用污染禽血,加入鸭血、猪血糕等火锅料,供应全台700多家火锅店、知名餐饮业,大赚黑心钱、获利近亿元。台中地检署2015年提起公诉,历经7年审理,最高法院日前审结,将双鹏负责人彭光谥(改名彭大展)、总经理胡木生两人各重判2年6月、2年2月徒刑,两人将发监执行,经理林建志则判处1年3月、缓刑4年,全案定谳,至于罚金和没收金额则高达9769万余元。

双鹏公司2010年曾被新北市卫生局验出防腐剂超标,开罚3万元,2013年新北市卫生局前往双鹏公司树林区工厂稽查,业者告知上游提供的货源并非100%纯鸭血,卫生局要求双鹏给下游厂商的出货凭证或单据上,必须注明是「水血」非纯鸭血,双鹏遂依规定标示,2014年抽验食品添加物及防腐剂含量也符合规定,眼见双鹏的黑心鸭血就要被遮掩成功,还好有离职员工「正义哥」在2015年提出检举,让黑心鸭血露出马脚。

本刊调查,当时离职员工「正义哥」检举指出,双鹏以旗下饲料行名义向屠宰场购买大量供饲料用的鸡血后,混充鸭血原料掺入食用鸭血中,而双鹏在运送血水中,为了防止血水不凝固,疑似添加不明药剂。

检警2015年2月11日晚间9点半发动搜索,前往双鹏在台中乌日厂区搜索时,还逮到员工疑似正在烧毁帐册等资料,检方认为事不宜迟,隔天上午8点马不停蹄赶到负责混合禽血的新北市树林区的厂房搜索,3月3日再到屏东厂房搜索,顺利查扣相关帐册等罪证。送请卫生机关验出双鹏在禽血内添加的是「焦磷酸」、「多磷酸钠」等药剂,发现这些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目的是要暂缓禽血凝固,基本上没有问题,眼看黑心鸭血的线索就要断了。

台中地检署侦办黑心鸭血案,新北市卫生局配合到双鹏公司查封成品。(图/新北市卫生局提供,报系资料照)

还好检警机警发现,双鹏从全台各地共9家屠宰场收购回来的鸡血和鸭血,混有禽类排泄物、屠体羽毛,都是只能作为饲料或有机肥料之原料,而且现场环境不佳,未经过卫生处理,屠宰过程已遭受屠体羽毛、排泄物污染,依《农业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不得作为供人食用之食品。但双鹏竟将这些饲料和肥料等级的鸡血、鸭血,处理后当成食品级的鸭血,透过通路卖给餐饮业,最后统统进到消费者的肚子。

检方调查时,当时40岁的彭光谥还辩称禽血经过高温杀菌、可食用,遭时任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吴宇轩质疑:「沾鸡屎的鸡血,未经卫生处理可食用吗?那牛粪拿去高温杀菌可食用吗?」让彭光谥为之语塞。吴宇轩认为,彭男不但未按照规定制作食物,还毫无悔意,矢口否认犯行,并在检警人员到公司搜索时,与会计彭于嫣烧毁部分帐册,企图湮灭证据,因此依涉犯《刑法》诈欺罪、贩卖妨害卫生物品罪,及《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贩卖搀伪或假冒食品罪起诉。

历审法院痛批彭光谥等被告,身为食品企业经营者却罔顾社会责任,明知屠宰场废弃物的鸡血在收集过程中,有羽毛掉落、粪便溢流等污染,合约也已载明仅能供作饲料,仍加工制造成水血(混有鸭血、鸡血等家禽血液)产品,再对外贩售给下游店家或厂商,合计多达7百多家,销售金额高达9千余万元。

法官认为彭光谥等被告,罔顾黑心鸭血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潜在性危险,事后仍避重就轻、毫无悔意,因此判处徒刑并没收不法所得共8269万余元,加上先前已判决确定的罚金1500万元,罚金和没收款项高达9769万余元,上诉后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确定。

新北市卫生局到双鹏公司树林厂稽查,发现大批不能供人食用的禽血半成品,令人怵目惊心。(图/新北市卫生局提供,报系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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