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鷹羽毛別亂撿!遊客上網標售1萬元不成 遭判罰金18萬

何姓男子在玉山塔塔加拾获两支熊鹰羽毛并网拍,遭判刑6个月。 图/玉管处提供

玉山国家公园重视生态保育,常可发现动物骨角、鸟类羽毛,但随便捡拾可能触法。前年5月,何姓游客在塔塔加登山步道捡到第一级保育类熊鹰羽毛两支,还在「虾皮」购物网站标价1万元销售,南投地方法院以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判刑6个月,易科罚金等于18万元,玉管处也以依违反国家公园法开罚3000元。

玉管处表示,何男(25岁)在玉山塔塔加游憩区登山步道捡到一级保育类野生动物「赫氏角鹰(熊鹰)」羽毛2支。他以手机上网至虾皮购物网站,用他申请帐号张贴熊鹰羽毛的照片,标价1万元。警方据报循线查获,并取出熊鹰羽毛2支。

玉管处表示,依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买卖或在公共场所陈列、展示保育类野生动物及产制品,何姓游客触犯野保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最近遭南投地方法院判刑6个月,就算易科罚金,也得付出18万元,代价相当大。

玉管处表示,国家公园宗旨在守护自然及人文资产、原野生态,园区内除学术研究可申请采集外,禁止采取、贩卖生物遗骸等标本及其加工制品,就连植物果实、毬果也不得捡拾携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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