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长、公所主管、9村长合谋诈领7万 全被起诉

民进党籍褒忠乡长陈建名收受厂商办活动贿赂8万元、利用公款做人情,遭云林地检署起诉贪污 。(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地检署侦办民进党籍褒忠乡长陈建名、公所主管及9名村长等人共同谋议诈领褒忠乡2022年村邻长自强及文康活动费7万1500元;另外,乡长陈建名诈领去年褒忠乡大手牵小手为爱一起走活动收受贿赂8万元,两案依贪污治罪条例、刑法起诉。

云林地检署指出,褒忠乡2022年度村邻长自强及文康活动原本编列143人、每人经费2000元,共计28万6000元;因疫情之故,活动改为每人核发1500元7-11礼券,尚有剩余经费7万1500元。

陈建名、李姓民政课课长、张姓中胜村村长、陈姓潮厝村村长、章姓田洋村村长、廖姓埔姜村村长、吴姓中民村村长、郭姓马鸣村代理村长、曾姓有才村村长,吴姓新湖村村长、庄姓龙岩村村长等人在新湖集会所举办2场餐会,餐费各由褒忠乡民代表会、褒忠乡农会支付,却取得某小食部的免用统一发票空白收据9纸诈领7万1500元,公所承办人员不知情汇款至小吃部负责人帐户,其中一名村长向小吃部负责人妻子领取7万1500元,分给上述村长,各分得5000元至1万5000元不等。

褒忠乡公所去年8月13日举办「褒忠乡大手牵小手为爱一起走」活动,经费概算为43万元,云林地检署指出,乡长陈建名等人明知该活动经费已逾10万元数额,依政府采购法应公开招标,陈建名为排除其他厂商参与竞争,指示秘书、社会课长找一家活动厂商承揽,并谋议把该活动拆成数个未逾10万元的标案,佯装成其他厂商有承办前开活动,规避政府采购法公开招标的规定,要求厂商应提供8万元供陈建名等人自行支配使用。

地检署指出,厂商出具概算表将应提供的8万元,浮报经费编列于活动概算表中,吴姓社会课长先预支经费23万8000元,但仅交付10万5000元予厂商,所余13万3000元由吴姓课长拿4万8000元缴纳餐盒费用、5000元交付表演团体,剩余8万元即陈建名指示达成收取贿赂。

陈建名及吴姓社会课长自1月间被羁押迄今尚在押。

云林地检署认为,陈建名身为褒忠乡乡长,本当戮力从公,以报乡亲付托,竟利用办理乡内活动机会,向厂商收取贿赂,且因选举将近,为谋求村邻长支持,利用公款做人情给村邻长,以诈术骗取褒忠乡公所公款,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其他公务员、村长亦量处适当刑度,以肃官箴。

云林褒忠乡陈建名贪污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