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师入职须签守则 包括社交媒体言论
香港教师入职须签署专业守则,包括在网上发表言论应谨言慎行。(中新社)
据香港《明报》报导,香港教育局更新学校聘任教学及非教学人员须注意事项。局方发通告提醒学校,要透过不同途径,要求教师签署承诺,或向教师发指引,清楚列出学校对教师在专业操守的要求和期望,并提醒应征者,如获受聘须承诺秉持教师专业操守,为学生树立良好典范,谨言慎行,包括注意其社交媒体言论,因有关言论可能影响学生及社会人士对教师团队的信心。
报导称,香港教育局提醒学校,在聘任阶段,要在职位申请表或其他文件列明,「如受聘者虚报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或会面临被刑事检控,而学校亦可能将其解雇。」
至于在职教师,旧通告提及,「当教师知悉自己涉及任何进行中的刑事调查或诉讼,如被警方逮捕或拘捕必须即时向学校报告。」
新通告列明新学年做法,2021/22起,香港教育局会为所有注册教师每3年一次全面刑事纪录查核,杜绝漏报、隐瞒或未报而出现遗漏,进一步保障学生福祉。
报导称,如果学校发现教师有漏报或隐瞒,应按事件性质和严重性采取适当追查,包括考虑暂停有关教师职务,甚至将其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