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邻居催讨30万赔偿金不成 母子竟联手69刀杀了他

台南山区蔡姓母子联手杀害邻居,最高法院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市六甲山区的蔡姓母子,疑似与邻居汤姓男子长期不睦,先前蔡母还遭汤男殴伤,起诉后30万元和解。而蔡姓母子去年向汤男催讨赔偿金双方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汤男遭蔡姓母子联手砍杀69刀,当场死亡。案经法院审理,将蔡母依正当防卫规定减刑,二审判刑6年,儿子判刑11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5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5年10月间,蔡姓母子(母69岁、子45岁)因与汤男(案发时62岁)长期不睦,双方在2011年间发生冲突,蔡母遭汤男殴伤。母子提出诉讼,最后汤男在法庭上愿意以30万元和解,但却未提出任何赔偿。案发当天下午,母子在偏远山区工作时,遇到汤男,随即出声催讨。

汤男不但不赔偿,还恶言相向,双方最后拔刀相向,互相砍杀。最后汤男遭当场砍死,蔡子则身受重伤,蔡母赶紧报警,由于地处偏远山区的产业道路救护车到场时,蔡母虽身受刀伤,还骑机车引导救护车前往,然后才倒地接受救治。案经检警调查后,认为死者身中69刀,死状凄惨,因此依照杀人罪嫌,对蔡姓母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认为蔡姓母子因汤男先持柴刀攻击才反击,情堪悯恕,又均符合自首减刑要件,因此分别轻判1年10月、6年。案经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审理后,认定2人均触犯杀人罪,考量2人造成死者69处伤口手段实属残忍,并使家属悲痛莫名,犯罪所生损害巨大。且蔡母犯后对于相关细节,不仅始终未清楚说明,且所述不一;蔡子虽初于警询曾坦承持刀砍击,然嗣后均矢口否认犯行,且所述情节不一,犯后态度均非良好。

另外自首部分,台南高分院认为2人均不符合自首减刑要件,但蔡母当时乃因先受汤男持柴刀攻击,才予以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只是防卫行为过当,最后提高为杀人犯意,仍可依照正当防卫规定减刑。最后二审将蔡母判刑6年、蔡子判刑11年。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5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