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去摩铁吃东西、吹冷气 恶男性侵外甥女12次判10年
▲张男性侵外甥女12次,还强辩2人是「男女朋友」关系。(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高雄张姓男子4年前在汽车旅馆性侵年仅13岁的外甥女,事后还辩称少女向他要钱、2人是男女朋友,到汽车旅馆只是吃东西和吹冷气。不过,最高法院法官认为,张男至少性侵外甥女12次,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定谳。
案发时年仅46岁的张姓男子自2012年12月起,多次开车在放学的外甥女到汽车旅馆性侵,短短5个月内至少就有12次。被害少女年纪尚轻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日记里写满内心的无助与痛苦,身心受创,甚至一度出现自杀倾向。
然而,张男出庭却辩称2人是「男女朋友」,且外甥女事后还曾向他要钱,去汽车旅馆只不过是吃吃东西、吹冷气,仅有1次发生合意性交。
最高法院法官认为,2人纪相差33岁,被害少女理当不会冒着乱伦的忌讳「自愿」发生性关系,且选在汽车旅馆吃东西并不合乎常理,但考量到事后已有赔偿,因此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