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死外甥女 恶姨丈判17年定谳

彰化县杨姓男子去年帮妻子妹妹照顾不满5岁的幼女,他竟屡次对女童施虐,还因她背不出手机号码,将女童从高处重摔3次致死,此事还引发数百名乡民包围警局,要向杨男讨公道。杨犯后辩称只是要教训女童,最高法院斥责他从1.9公尺高处将女童重摔就是杀人,昨驳回上诉,将他判刑17年确定。

24岁杨男去年5月与妻子共同帮忙照顾外甥女杨因不满她学习缓慢,经常动手殴打她,同年月22日凌晨,他要求女童默背妻子的手机号码,她因背不出来,杨竟重击她的头、拉她撞衣橱

杨并将女童从高处狠摔到床上,导致她抽搐昏迷,送医因身体多处受伤并颅内出血死亡;女童惨死引起全民公愤,数百位乡民冲到杨男的家外冥纸,甚至包围警局怒斥恶行。彰化地检署依杀人等罪将杨男起诉,并具体求刑15年。

彰化地院审理时,杨男辩说只是要教训小孩,没有杀人犯意,但法官认定,女童年仅5岁,没有反抗能力,杨动辄以管教为由伤害,造成女童生前饱受折磨、遍体鳞伤,考量杨有轻度智能障碍,将他判刑17年,二审合议庭也同样认定,但杨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认为,女童案发时未满5岁,头部发育不如成年人,受到外力撞击而死亡的风险远高于成年人,而杨第1次重摔女童后,他的妻子因碰撞声响过大就意识到恐生危险,而有保护女童举止,但杨仍执意进行第2次、第3次的重摔撞击,认定他有杀人的故意,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