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姨丈邀外出用餐竟伸狼爪 外甥女惊恐传讯「快点来救我」
嘉义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日前以吃饭为由,邀请成年外甥女小美(化名)共进午餐,岂料在车上竟对小美伸出狼爪。(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嘉义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日前以吃饭为由,邀请成年外甥女小美(化名)共进午餐,岂料在车上竟对小美伸出狼爪。事件发生后,小美利用通讯软体求救,并巧妙脱困。阿德事后被控违反《性骚扰防治法》,一审判决5月徒刑后提起上诉,嘉义高等法院日前判决驳回,维持原判。
根据法院判决书指出,阿德是小美的姨丈,两人是旁系姻亲三亲等,具家庭暴力防治法规范的家庭成员身份。事情发生在民国111年3月15日中午12点30分许,当时小美出门欲享用午餐,恰巧在嘉义县水上乡一座妈祖庙前遇到阿德,对方提议共进午餐,小美答应后便上了阿德的车。然而,因餐馆并未营业,阿德改变行程,驾车朝嘉义县中埔乡方向行驶。
令人惊讶的是,阿德在行车途中竟开始对小美进行性骚扰。判决书详述,阿德先是将手放在小美的大腿上抚摸,惊吓之下,小美立即用LINE「姨丈约我出去」、「怪怪的」、「打给我」、「快点」、「很奇怪」、「一直在摸我的脚」、「快点来救我」、「干X娘你等等看我定位」、「很可怕」、「他好像要载我去汽车旅馆」、「我都快哭了」向妹妹求救。事态未止,当车行经嘉义县一家汽车旅馆附近时,阿德再次伸手抚摸小美的大腿内侧与手臂,甚至掏出5,000元现金,询问「要不要进去休息互相按摩」。
小美机警应对,假装接到前同事的电话,谎称有人在美发店等她做头发,要求阿德载她前往。阿德未多疑,答应将她送到美发店。到达后,小美急忙下车冲进店内,正好遇见女同事。惊魂未定的小美随即被妹妹安抚,两人进入店内休息。阿德其后拨电话给小美,要求返还先前给的5,000元,小美照办后,阿德才悻悻离去。
事后,小美将经历告知家人,并在家人的陪同下报警处理。经由嘉义县警察局中埔分局调查后,检方认为阿德触犯《性骚扰防治法》,依法起诉。嘉义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阿德构成性骚扰罪,判决5月徒刑,阿德不服提起上诉,然嘉义高等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证明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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