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7休息室当砲房!男大生6度啪啪15岁少女 劈腿遭抓包惨了

15岁少女和男大生1个月内发生6次性关系,遭男方劈腿。(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1名在小7打工的陈姓男大生,在交友软体上认识1名女国中生,小美(化名),2人见面后便火速发展成男女朋友的关系,在交往的1个月内,陈男竟和未满16岁的小美趁打工时,在超商休息室内发生2次的性行为,前后总计发生6次关系,但小美事后发现陈男竟然背着她劈腿,整个情绪崩溃,遭学校老师发现后通报,法院审理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6月。

据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于109年9月间,使用网路交友软体GOOD NIGHT认识1名面貌交好的国中美少女小美,2人见面后火速展开交往,明知小美是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但仍按耐不住自己的欲望,2度和小美在超商休息室发生性行为,更在夜时偷偷带小美前往南寮渔港看海,在自家车上及摩铁等地,1个月内就6度爱爱。

事后小美发现正值青壮年期的陈男,不只和她发生性关系,疑似有其他女朋友,自己则是小三的身分,情绪崩溃,每天泪流满面的和朋友倾诉,学校老师察觉有异,讯问下惊觉小美失身,便依规定通报新竹市政府。

新竹地院受审后,考量两性关系仍处于懵懂之状态,对于性行为之智识及决断能力尚未成熟,难与一般成年人等同视之,而且考量陈男无任何前科,又是个半工半读学生,故给予减刑。

法官表示,陈男因为一己私欲,而对未满16岁的小美发生性行为,造成其身心健全发展造成危害,且一直到开庭前,始终未获的小美的原谅,故依刑法227条《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性交罪》判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