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狂啪13岁小女友被抓包 害倒楣父亲赔惨了

少年狂啪13岁小女友被抓包 害倒楣父亲赔惨了(示意图/达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17岁少年阿翰(化名),利用网路认识13岁的少女小花(化名),两人情投意合,顺利成为交往成为男女朋友,2018年12月,一直到去年5月,两人多次发生性行为,最后交往事情被小花父亲发现,认为女儿「被欺负」,因此提告求偿157万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阿翰在网路上认识小花后,没多久开始交往,成为情侣不到1年的时间,阿翰与小花多次发生性行为,直到去年小花父亲发现女儿交了男朋友,还已经发生关系,父亲气炸提告求偿。

双方开庭时,阿翰对于与女友小花,两人发生几次性行为、地点在那里,均不争执,不过阿翰还有其父亲,认为双方已经在少年法庭时达成和解,且小花父亲也同意不再追究,希望不得再要求赔偿。

新北市地院审理此案时,根据少年法庭卷证记录,小花与父亲只是「同意不追究阿翰刑事责任」,并未抛弃民事求偿权,考量阿翰与小花是合意性交,并未违反小花意愿,最后判阿翰与其父亲,必须共同赔偿对方3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