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19岁男友一夜3次激情啪啪啪 13岁少女苦求:我不要告他

▲与13岁少女一夜三次,他被判刑。(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年仅19岁餐厅服务生小明化名)与13岁女友小美(化名)透过line交友群组认识,2人进而交往,一时情不自禁竟跑到旅馆,未戴保险套连续嘿咻3次!事后因小美的母亲惊觉有异状,询问女儿全案因此曝光,但小美却苦求「 我不要提出告诉,没有为什么」。

判决书提到,小明在原审及台中高分院审理期间都坦承不讳,小美在警询时表示,「我曾告诉男友我的年龄」、「我们去年年初透过网路认识,发生过性行为」;法官因此认定两人性交时,是交往中之男女朋友,且已认识相当时间

法官查出,小明因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而触法,但小美已满13岁,其身体发育已相当成熟,且警询时也强调,「我不要提出告诉,没有为什么等语」,事后亦无追究之意。

法官认为小明年轻识浅,血气方刚,未能抗拒诱惑,以为机不可失,虽是两情相悦,但被欠缺审慎思虑,控制力不佳,考量与少女家长以15万元达成和解,因此罚他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性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缓刑期内接受法治教育8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