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当我的女人」 老爸接手儿子女友激情啪啪啪!

刘男儿子的前女友发生性行为。(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刘姓男子在儿子与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后,多次邀约小美外出谈心,还发生性行为!小美事后报警控诉遭刘男趁意识不清强行性侵,不过,刘男辩称有问过「要不要当我的女人」,经过同意才发生性行为。新北地检署侦讯相关人后,认为全案罪嫌不足,将刘男做出不起诉处分

当儿子与小美分手后,刘男仍持续关心联系她,去年6月发现小美心情不好,于是约她出去喝酒散心,并带去唱歌,晚间一起回到女生住处。事后小美向新北市土城分局报警提告,声称遭刘男强行性侵得逞。

而刘男到案后则表示,小美喝了2瓶啤酒过敏、起酒疹,还请店家帮忙买过敏药,是她主动说可以回她家,还曾提到很想要有一个人照顾她,才会觉得两人可以交往。

法官传唤该店家的詹姓老板,他也证称当晚有请弟弟去买过敏药,女生吃了药后,就没有再喝酒,离开店里时也没有酒醉。加上小美的同学也到案证称,小美曾提过和男友爸爸发生性行为,但一时不知该怎么处理,加上跟前男友分手很难过,当时有说「好」。

最后,检察官审酌相关人证、物证后认为,小美承认当天喝酒后有起酒疹,并与刘男走路回家,显见并无因酒醉而意识不清,加上刘男与小美同学的供词相符,认定性侵部分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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