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室友要求啪啪啪换WIFI 中辍国中女傻傻献身后提告
一名国中中辍少女104年与友人在台北租屋,因没钱装WIFI,便向林姓男室友哀求提供讯号上网,不料,林男竟起色心要求少女以性交做交换,少女也真与林男上床换得使用WIFI,事后她感觉吃亏将此事告知友人,友人惊觉少女遭性侵,便陪同至警局提告,检方侦查后25日将林男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条例起诉。
▲林姓色男以开放WIFI共享要上床打一砲做条件,引诱未成年女室友发生性关系,今遭检察官起诉。(示意图/记者孙曜樟摄)
被害少女是在去年和多名女性友人共同在台北租屋居住,同一楼还有林姓男子住另一房间,由于,少女们没钱装WIFI,又想上网,少女便多次向房内有装WIFI的林男求助,希望他能提供帐密分享讯号,但林男都没答应。
直到去年7月间,少女趁在客厅与林男共同观看电视时,再次哀求提供帐密共享讯号,林男竟色心大起,要求上床打一砲做交换条件,并趁机在少女身上揩油,被害人见状说别闹了并立即起身进房间,林男认为少女是默许上床嘿咻,也跟进房内,随后2人就在半推半就下发生性行为,少女也如愿获得共享WIFI。
事后少女认为自己吃亏了,便将此事告知友人,友人惊觉少女遭林男引诱性侵,便陪同少女向警方报案,林男在检警侦查过程中,均坦承与少女发生性行为,并强调双方是你情我愿,没有任何强迫,性交过程少女也没反抗或是说不要。
检察官审酌少女年仅15岁属未成年人,双方上床是以开放WIFI共用为前提,属有对价关系,因此,今日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条例起诉林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