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抽查54处加水站 11处卫生管理不及格限期改善

消保处指出,不符合卫生管理规定者已违反各县市「加水站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各地方政府卫生机关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目前皆已改善完毕,卫生主管机关仍应持续就水质安全办理检测业务,并加强督促业者维护加水站现场的环境卫生。(本报系资料照)

部分民众对自来水之品质存有疑虑,因而前往加水站购水做为家庭饮水使用,行政院消保处与卫福部食药署共同于国内7县市抽查54家加水站,其中54件重金属「砷、铅、镉及汞」检测合部符合规定,但有11家的卫生管理不符合规定,主要违规情形多为资讯文件未张贴或更新,已由地方卫生局依法查办并限期改善完毕。

消保处表示,民众关心加水站供应的水质是否安全卫生,为保障民众健康及知的权利,因此与食药署合作采取54件样品进行重金属「砷、铅、镉及汞」检测,另由地方政府卫生局依各县、市「加水站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进行卫生管理查核。

查核结果显示,54件砷、铅、镉及汞的检测全部符合规定,但有11家的卫生条件不符合规定,主要违规情形多为资讯文件未张贴或更新,其中无张贴或未更新自主管理纪录表有5家;无张贴卫生管理人员证书或过期有3家;无张贴水源供应许可证有3家;无张贴加水站核准证明有3家;无张贴检验结果报告书或过期有3家。

消保处指出,不符合卫生管理规定者已违反各县市「加水站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各地方政府卫生机关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目前皆已改善完毕,卫生主管机关仍应持续就水质安全办理检测业务,并加强督促业者维护加水站现场的环境卫生。

消保处提醒,民众应「煮沸勿生饮」,饮用前比照自来水须煮沸,以确保饮水安全,也要注意加水站是否张贴设立许可证明文件及自主卫生管理纪录表等文件,且留意文件是否过期未更新,以确保卫生管理资讯完整且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