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料添加非食用色素 消保处查核20件标示不合格

消保处采样246件酱料产品进行食品添加非食用色素检测。(消保处提供)

标示不合格之样品。(消保处提供)

非食用色素苏丹色素、玫瑰红B及碱性橙等若添加于食品之中,长期食用可能造成癌症病变。行政院消保处与食安办合作抽检市售246件调味酱料产品,全数符合规定,未检出使用;但有17件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示或标示不完整,3件标示不实,可分别裁处3万元至300万元,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

为了解市售辣椒酱、豆瓣酱及豆腐乳等调味酱,有无添加苏丹色素、玫瑰红B等10项非食用色素,消保处至13县市之制造厂、传统市场、老街、农会及网路等消费上下游,共采样246件产品进行品质检测,以及包装标示查核。

苏丹色素在动物实验会引起老鼠肝脏及膀胱肿瘤病变,玫瑰红B则是WTO公布第三级致癌物,碱性橙长期食用亦会造成视力损害、肠胃不适、呕吐及癌症病变。行政院消保官陈瑾仪表示,苏丹色素过去曾被用为汤圆、红龟粿染色剂,碱性橙也常被用于豆制食品增加卖相,此次检测246件样品全数合格,未添加此类非食用色素。

但包括吕家香豆本舖出品的「凤梨豆腐乳」、好酱园食品行出品的「(蒜味)辣椒酱」等在内之17件产品,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示或标示不完整,违反食安法第22条,可裁罚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台荣酿造出品的「辣椒酱」等3件产品,则是标示成分与内容物不符、标示制造商、加工厂不符或错别字等标示不实情况,违反食安法第28条,可裁罚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陈瑾仪表示,消保处已请卫福部督导地方政府卫生局尽速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