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示稽查 台中半年查4800件 其中614件不合格

台中市经发局10月06日、11月08日上午也在台中市政府惠中楼办理「商品标示法及相关标示基准宣导说明会」,透过说明会的办理,使制造商及进口商能了解更多最新法令认知。(冯惠宜摄)

行政院今年4月8日通过「商品标示法」修正草案,除要求厂商生产贩售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安全外,消费资讯亦应充分揭露,配合经济部正确商品标示推动政策,台中市政府积极配合此项政策,针对各商品类别进行全市商品标示稽查外,今年6至11月抽查4800件,其中有614件不合格,已通知业者改善复查,市府更已办理两场说明会,辅导业者与消费者了解各类别的商品标示的法规规范。

为加强宣导商品标示法,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近期持续至大卖场、宠物用品店、3C商品专卖店、百货公司或五金行等通路进行市售商品抽查,抽查品项包括一般商品、手推婴幼儿车、玩具、文具、电器及3C商品等,近年来抽查品项类别多元化,也逐年辅导违规业者进行改善,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表示今年稽查的过程中发现商品标示违规情况比起往年已大幅减少,但一般商品标示上仍须加强繁体中文商品标示及产地说明等。

此外,近年来网路购物已成为消费主流,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也针对网路商品购样进行平台贩售的抽查,并辅导不合规定的业者进行改善。

为提升业者与社会大众更了解商品标示法及商品标示基准法的最新资讯及相关规定,台中市经发局日前也在台中市政府惠中楼办理两场「商品标示法及相关标示基准宣导说明会」,特邀经济部中部办公室专员钟千惠前来讲授,透过说明会的办理,使制造商及进口商能了解更多最新法令认知,也让参与的民众了解不同类别的商品合法的标示准则,以避免贩售或采购违规商品,借此也可保障消费权益、维护企业信誉。

说明会现场也开放Q&A时间,让参与说明会的人员可以透过询问与互动,解答疑问,台中市经发局更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玩具、电子电器用品、服饰、照明灯具等相关商品时,一定要留意商品本体或包装上是否商品标示完整,不要购买标示不清或不全之商品,以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