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面湿制品制造业稽查专案 南市抽验6件一半不合格
▲台南市卫生局稽查人员,前往米面湿制品制造业进行稽查专案。(图/卫生局提供)
台南市卫生局会同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针对辖内3家米面湿制品制造业者进行食品业者登录、业者自主管理、食品添加物三专管理情形、添加量是否符合规定、废弃物之流向及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之查核,抽验6件3件不合格,均依食安法裁罚。
卫生局指出,3家业者之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均已复查合格;并抽验生产之面制品6件(检验项目:防腐剂、过氧化氢、二氧化硫),其中3件产品检出苯甲酸及过氧化氢(标准不得检出)等防腐剂及漂白剂,不合格厂商为阿云制面厂、成华制面厂,卫生局业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及4万元整罚锾。
卫生局说,米面类制品为国人主食之一,其中面条、粄条、水饺皮等湿制品因高营养及高水活性等特性,不易久存,为使业者更重视制作过程、环境卫生及自主管理情形,避免滥用食品添加物,加强米面湿制品制造业稽查,以维护食品安全及民众健康。
卫生局长林圣哲呼吁台南市食品制造业者,应依食全法第7条规定,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及第18条规定,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规格及其使用范围、限量标准,应符合中央主管机关之规定;违反者将依同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1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