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县抽验23件米湿制品 2件不合格

彰化县卫生局长叶彦伯表示,不合格之产品除立即通知贩售厂商下架不得贩售外,已移请制造商所辖卫生局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办。

彰化县卫生局食品卫生科长林毓芬指出,这次抽验2件不合格制造商皆来自高雄市,其中世新食品行贩卖之米苔目在去年抽验也违法检出防腐剂苯甲酸,今年抽验其粿仔条仍检出苯甲酸与规定不符。

叶彦伯表示,苯甲酸俗称安息香酸是一种防腐剂,添加至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延长食品的保存期限,食入人体易刺激肠胃道引起胃痛、反胃或呕吐,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刺激肠胃道引起胃痛。

依据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用量标准规定,苯甲酸可使用于糕饼类、肉制品、果酱等产品,使用限量为1.0g/kg 以下,但不得使用于粿仔条、面条、馒头、润饼皮等主食产品,违法添加可处以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之罚锾。

卫生局提醒,粿仔条属于高水活性的食品,常温条件下存放容易变质腐败,业者为延长粿仔条的保存时间,可能违法添加防腐剂,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粿仔条时,优先选购有冷藏贩售之产品,并应慎选商誉良好厂商,以确保食品之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