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稽查豆制品1件豆浆不合格 食安处吁选购注意「3原则」

生鲜豆制品是生活中常见食材,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11月30日指出,日前稽查台中市7家豆制品源头制造业者,同时抽验黄豆原料及豆制成品8件,其中1件豆浆产品检出微生物超标且经复验不合格,已依规定裁处3万元。(中市府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食安处日前启动「112年度豆制品制造业稽查专案」,锁定源头制造商的制造场所,逐一查核业者的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符合性、食品添加物来源及使用的合法性、食品业者登录正确性等。(中市府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生鲜豆制品是生活中常见食材,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11月30日指出,日前稽查台中市7家豆制品源头制造业者,同时抽验黄豆原料及豆制成品8件,其中1件豆浆产品检出微生物超标且经复验不合格,已依规定裁处3万元,食安处将持续不定期稽查,保障市民健康。

食安处说明,「112年度豆制品制造业稽查专案」抽验黄豆原料及豆制成品8件,检验磷化氢、食品添加物及微生物卫生标准等,其中1件豆浆产品「肠杆菌科」微生物初验不合格,经复验仍超标(标准:阴性),已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7条规定及同法第48条裁处,并要求该业者改善环境卫生及制程,后续将不定期前往抽验及稽查,确保食品安全。

食安处提醒民众,选购豆制品时应注意3原则,首先选择可靠有商誉的店家,留意卫生环境及是否低温保存贩售;其次,避免挑选闻起来有异味、颜色过于鲜艳或太过洁白的豆制品;第三,优先选择完整包装产品,留意产品是否有完整明确的中文标示,并依产品包装上条件进行保存及使用;另贮存豆制品时也应避免直接存放于室温,注意充分加热等食用方式。

食安处启动「112年度豆制品制造业稽查专案」,锁定源头制造商的制造场所,逐一查核业者的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符合性、食品添加物来源及使用的合法性、食品业者登录正确性等;业者常见缺失项目,包含未出示体检纪录、食品添加物未落实专人、专柜、专册管理及食材未离地放置等,经辅导均已改善完成。

食安处呼吁,食品制造业者应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注意制程卫生安全,落实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相关规定,确保原物料符合卫生规格,及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各阶段的贮存环境;加工制程使用各类食品添加物,均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规定,确保产品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