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联合稽查外埔、丰原食品工厂 吁业者落实消防安全

经发局副局长李逸安率消防局、都发局、环保局及食安处等相关局处办理食品工厂专案联合稽查(图/ 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提供)

鉴于近期彰化食品工厂大火,造成多人伤亡憾事,台中市政府为加强食品工厂消防等公安安全,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李逸安昨(2)日率消防局、都市发展局、环境保护局及食品药物安全处等,联合稽查位于外埔、丰原工厂面积达3,000平方公尺以上的2间食品工厂,稽查结果消防设备及食品作业管理大致符合规定,现场并要求业者限期完成建物公安申报,及务必补申报空污费用。

经发局表示,市府昨日办理食品工厂专案联合稽查,其中,位于外埔的大型食品工厂,于105年核准工厂登记,主要生产糕饼类食品,厂地面积约有1万1千平方公尺,厂房建筑物面积达2万3千平方公尺,稽查结果消防、公安、食安大致符合规定,但因该厂烘箱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需依规申报空污费。

另位于丰原的食品工厂,于今年取得特定工厂登记,以生产冷冻料理包为主,厂地面积达3,400平方公尺,厂房建筑物面积2,241平方公尺,稽查结果消防、食安大致符合规定,但尚未办理完成建物公安申报,及因有柴油锅炉需申报空污费。

经发局强调,依工厂管理辅导法第21条,工厂制造、加工或使用危险物品达管制量以上的次日起10日内,应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报其制造、加工或使用的危险物品,之后每半年(1月、7月)申报,目前申报计197家;消防局、都发局、环保局等单位平日皆己规划消防公安稽查。另配合消防局「加强公共危险物品场所安全检查」计划,排定上、下半年两次联合检查(达管制量30倍以上),今年3至4月共检查95家场所。

经发局呼吁,目前台中市共960家食品工厂,应遵守法规执行消防、公安、环安、食安的安全自主管理,确实掌握厂区安全维护状况,有效预防及降低重大工安事故造成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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