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租屋陷阱!消保处查核惊见逾6成包租契约不合格

行政院消保处查核全国10县市、25家市占率较高包租业者、50份契约,并发现有219项次不符合规定、散见于32份契约,代表有64%包租契约不合规定,地方政府皆已命其限期改正。(林良齐摄)

租赁正义成空?行政院消保处查核全国10县市、25家市占率较高包租业者、50份契约,并发现有219项次不符合规定、散见于32份契约,代表有64%包租契约不合规定,地方政府皆已命其限期改正,行政院消保处呼吁,包租业者应依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不得假借「个别磋商」之名、变更契约内容,如有违法并不改正,可按签订的契约份数最高处50万元罚锾。

包租业者为「承租租赁住宅并转租,及经营该租赁住宅管理业务公司」,据内政部统计,每年租赁相关争议约1000件左右,其中也不乏有包租业者争议,消保处今天公布四大违规样态包括「租赁期间」、「修缮」、「提前终止租约」及「租赁住宅返还」等规定。

如有业者在契约中订定的转租契约期间逾越包租契约期间;「修缮」条款提及「…单项修缮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应由包租业负责修缮外,均由承租人自行修缮…」、「…未经同意,承租人不得自行叫修…」等;也有业者在「提前终止租约约定」上明定「…出租人得(提前)终止租约;「承租人不得(提前)终止租约…」、「…拟提终止契约之一方,应于1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地方,并另行给付他方1/2押金以为补偿…」等不公平规定。

消保处咨议陈世元表示,违反「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部分,已要求业者限期改善,并要求改正空白契约,均已完成改正;内政部地政司科长廖庆安说,不包括社会住宅在内,每年包租契约约签定7800多件,针对违约比率偏高,推测可能仍有业者使用旧版的契约,未来将把包租业者契约纳入年度查核中。

廖庆安提及,目前租赁相关争议每年约千余件,今年第一季就有600多件,推估可能是加强宣导、民众意识擡头等原因。

至于有部分业者以「个别磋商」为由要求修正部分条款,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说,以目前司法实务来看,个别磋商如果较定型化契约更不利消费者,法院会视为无效条款,呼吁业者应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