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租赁契约不见得有书面契约才算成立
▲租屋单据资料要保留完整,可避免日后口说无凭的纷争。(图/崔妈妈基金会提供)
文/崔妈妈基金会
「不是还没跟房东签约,契约应该未成立呀,为什么决定不租了,预付出去的押金及相关费用,为何拿不回来呢?」
一位无壳蜗牛透过网路看到想承租的物件,但现场看房后感觉与广告差距太大不想租,于是对方说可以带他去看另一间房并可降价,但要求需先汇款押金等费用,再择良辰吉时来签约。于是这位被「可降价」冲昏头的房客连要承租的房子都没见到影子,便按指示转帐汇款了押金跟相关费用。到了双方约定签约之日,现身之人不是上次那位,也没提出身分证明文件等资料,于是房客感觉非常不舒服,决定主张租约未签,租屋行为不成立,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
崔妈妈基金会曹筱筠组长提醒,租赁契约的成立不以书面为必要,只要双方谈妥就算合约成立,如不承租,则回归契约提前终止的违约赔偿。不过,因为担心口说无凭,双方反悔时恐举证困难,建议双方订立书面契约,以免届时损失恐求偿无门。至于部分房东会要求房客先行支付定金、押金等费用作为契约成立的依据,付款时,都应要求房东签写收据,若以转帐方式应保留收据,注明收讫为宜。
如果民众对租屋有相关法律问题,107年11月19日至11月30,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到下午六点,都可以亲洽新北市政府一楼西侧,现场有崔妈妈基金会与新北市政府合作办理的租屋法律驻点咨询服务,提供民众最即时、完整的说明。
●崔妈妈基金会,起源于无壳蜗牛运动,从1989年一路走来,自许成为大众的「居住保姆」,关心面向涵盖租屋服务、搬家评鉴、社区发展、居住扶助、居住政策等。